父母有犯罪记录的人是人民吗?
我父母之前有犯罪记录,可我一直遵纪守法,本本分分地生活工作。但最近有人因为我父母的事,说我不能算人民。我很困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父母有犯罪记录,我到底还算不算人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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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概念里,“人民”是一个政治术语,与“敌人”相对,它指的是推动社会进步、拥护国家政权的群体。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人民,主要看其自身的行为和政治立场,而不是其亲属的情况。 我国的法律秉持罪责自负原则,即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就表明,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只会由他自己承担,不会牵连到其亲属。 也就是说,父母有犯罪记录,这和子女本身是否属于人民没有直接关联。只要本人没有实施危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并且拥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积极参与社会建设,那么就应当被视为人民的一员。子女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地位,不会因为父母的犯罪记录而受到影响,他们在法律面前同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能因为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否定子女属于人民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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