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民间借贷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企业间民间借贷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在不存在违法情形时,都是有效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基本条件。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签合同的企业得有能力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就是双方是真心实意签合同,不是被迫或者虚假的意思;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违背道德伦理等基本社会秩序。 不过,企业间民间借贷合同也存在一些无效的情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比如从银行贷款出来,又转手贷给其他企业,这是不行的。 二是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这种用不正当途径获取的资金去放贷,合同无效。 三是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如果企业没有放贷资质却对外放贷赚钱,合同也是无效的。 四是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要是明知道对方借钱去干违法的事还借,合同无效。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就是直接违反了法律的强制要求。 六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比如借款合同内容违背了基本的道德伦理。 总之,企业间民间借贷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一定要注意避免出现无效的情形。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或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意思表示真实:指表意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和一般道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