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名下有几套安置房算房产吗?

我家里拆迁分了几套安置房,现在想了解一下,这些安置房能不能算我名下的房产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认定的,还有后续会对我有什么影响之类的。
展开 view-more
  • #房产认定
  • #安置房产
  • #产权登记
  • #房产法规
  • #房产政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名下的安置房算房产。在法律上,房产是指有明确产权归属的房屋等不动产。安置房只要在房产局完成登记,就被认定为个人名下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就是说,经过登记的安置房,其产权发生效力,是属于个人名下的房产。 如果安置房拥有房产证,那么它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就可以参与市场交易。比如您想把这样的安置房卖掉或者抵押等,都是可以操作的。但要是没有取得房产证,那就无法视为个人房产,也不具备交易资格。因为没有房产证意味着产权归属不明确,交易存在很大风险。 另外,名下安置房算房产这一情况,在后续很多方面有影响。比如再次购房时,如果安置房已办理产权登记且在房产管理部门系统有记录,再买房可能就不算首套了,不过这也取决于当地的房产政策 。再比如在涉及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时,有产权登记的安置房肯定是作为个人财产来进行处理的。所以,要重视安置房的产权登记情况。 相关概念: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不动产物权:指的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比如房屋的所有权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