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有房产证要如何进行过户呢?

我家有一套安置房,现在已经有房产证了,想把它过户给别人。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过户流程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也担心会不会有一些特殊的规定或者注意事项。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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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房产证的过户流程及相关要点如下: ### 确认房屋能否交易转让 - 若拆迁前房子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可交易,但除正常房屋交易税外,还需交纳土地出让金。 - 若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则不能转让;若业主已向单位购买,且产权证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同样需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 具体过户流程 1. **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先确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最后一页)、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提交后可拿走自行保管,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可能需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会得到两份评估报告。 2. **交营业税(或增值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3. **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房产评估报告。买卖双方都要到场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取,签完字后,还需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4. **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 法律依据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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