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否可以进行买卖,法律上如何认定?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不能一概而论。 通常来说,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从法律依据来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这说明要完成合法的买卖交易,相关的产权登记变更手续是很重要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这表明即使没有及时办理物权登记,合同在满足条件时也是有效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如果安置房存在这些情况,那就不能买卖。 此外,部分安置房是集体土地上建房,仅限本村村民买卖,还有些地区规定安置房须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所以在买卖安置房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房屋产权状况、当地政策规定,避免风险。 相关概念: 安置房: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小产权房: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