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这样做合法吗?


拆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买卖且合法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产权登记是关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拆迁安置房需已完成产权登记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若安置房尚未办妥产权证书,具体的办理时间不明确,此时买卖可能面临风险,比如后续可能无法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其次,交易时间方面,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部分拆迁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一般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通常是五年)才能上市交易,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投机炒房,确保房屋真正用于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 再者,不同地区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可能有不同的政策规定。例如,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得进行上市交易;而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进行交易。 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买卖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签订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房屋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同时,建议进行合同公证,以增加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是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在房屋交易完成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转移,包括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登记。 三是要关注潜在风险。部分拆迁安置房可能存在产权不明或产权纠纷问题,购买前务必核实清楚;同时,地方政策可能随时调整,对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产生影响,在决策时需充分考虑政策变动风险;另外,房地产市场具有不确定性,房价波动较大,投资者和购房者需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理性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