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自己打印是否有效?
我收到了电子发票,想自己打印出来报销。但我不确定自己打印的电子发票有没有法律效力,会不会不被认可。我就想知道自己打印的电子发票到底有没有效,能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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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自己打印是有效的。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付款凭证,是一种合法的发票形式。 根据《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网络发票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国家积极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电子发票就属于网络发票的一种,和传统纸质发票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和用途。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所以,你自己打印电子发票后,可以正常用于报销、入账等,受票方不能以自行打印为由拒绝接收。只要电子发票是真实有效的,其自行打印的纸质版本也具备同等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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