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欠款股东是否有连带责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经营不善欠了不少钱。债权人找到我,让我一起偿还债务。我不太懂法律,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股东需不需要对公司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公司欠款
  • #股东责任
  • #连带责任
  • #公司法
  • #法人资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欠款时股东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就好比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通常仅限于所认缴的出资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股东可能要对公司欠款承担连带责任。一是股东出资不实,比如股东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出资,这种情况下,股东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股东抽逃出资,即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此时股东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