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我之前因为急需用钱,找了个贷款公司借了一笔钱,后面才发现利息高得离谱,感觉像是高利贷。我现在很担心这个债务问题,不知道高利贷到底受不受法律保护,我要不要按照他们要求的高额利息还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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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指的是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法律上,判断是否属于高利贷主要看借款利率是否超过了一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这部分利息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了这个标准,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可以不用支付超过部分的利息。 打个比方,假如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那么四倍就是12%。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是15%,那么在12%以内的利息借款人需要支付,而超过的3%部分利息就不用支付。此外,如果出借人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催收高利贷,还可能触犯刑法,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对于高利贷中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法律是不予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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