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受法律保护范围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对方利息给得很高,我怀疑是高利贷。现在我想弄清楚,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高利贷受法律保护的范围到底是怎样的,我不想多还不该还的钱,也怕自己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高利贷,简单来说,就是出借人向借款人收取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在法律层面,对于高利贷受保护范围是有明确界定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从2020年8月20日起,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举例来说,如果某个月一年期LPR是3.85%,那么此时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就是3.85%×4 = 15.4%。这意味着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出借人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此外,对于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