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我在上下班途中受了伤,现在不确定这算不算工伤。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上下班受伤认定工伤的具体标准是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工伤赔偿,所以想了解一下上下班中受伤到底属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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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包含了几个关键要点。“上下班途中”,通常是指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也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以及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时间;合理路线则是综合考虑生活实际,比如职工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非本人主要责任”,这需要由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其次,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因其他原因受伤,比如自己不小心摔倒、被他人殴打等情况,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工伤保险主要保障的是因工作原因或者在与工作相关的特定情形下受到的伤害。 所以,上下班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受伤情形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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