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受伤上下班能认定为工伤吗
我是一名普通雇员,在上下班路上不小心受了伤,心里很担心这个能不能算工伤。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雇员上下班受伤的情况,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呢,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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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上下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首先,咱们得知道什么是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判断你受的伤是不是因为工作相关的原因导致的,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一是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合理时间,不只是正常按时上下班的时间,像加班后回家、上班途中去了趟顺路的地方等合理的时间范围都可能算;合理路线呢,也不局限于固定的一条路,只要是符合日常上下班通行的路线,哪怕绕了点路去做一些合理的事,比如去附近超市买点生活必需品再回家,也可能被认为是合理路线。 二是伤害得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比如开车、骑车在路上和其他车辆碰撞受伤,或者坐地铁、火车时因为相关事故受伤等情况。 三是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得由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如果认定你在事故中不是主要责任方,才符合这个条件。 不过,就算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如果存在下面这些情况,也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总之,雇员上下班受伤能不能认定为工伤,要综合多方面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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