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要被逮捕了就出不来了?
我家人前段时间被逮捕了,我们都很着急,不知道是不是被逮捕之后就只能一直在里面,没有出来的机会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被逮捕后还有没有可能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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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但并不意味着只要被逮捕就绝对出不来了。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不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多种情况可以使被逮捕的人获得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这意味着如果在讯问过程中发现存在错误逮捕的情况,比如证据不足、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等,就会立即释放。 另外,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也就是说,即使已经逮捕,如果后续经过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也可以释放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所以,被逮捕的人及其家属等也可以主动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被逮捕并不意味着就绝对无法出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获得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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