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司诈骗罪成立会怎么处理,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之前和一家拍卖公司有业务往来,后来发现他们好像存在诈骗行为。现在很担心,如果这家拍卖公司诈骗罪成立,法律上会怎么处置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处理方式以及相关规定,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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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拍卖公司诈骗罪成立后的处理,是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来执行的。 如果数额较大,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说的“数额较大”,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标准,但一般来说,达到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就可能认定为数额较大 。简单理解就是,诈骗金额不算特别多,但也构成犯罪了,就会面临这种较轻的刑罚。 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通常比数额较大的金额标准更高,同时可能还会结合一些其他情况认定严重情节,比如诈骗对象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这种情况下刑罚就会更重一些。 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就是诈骗金额非常高了,特别严重情节也会更加恶劣,像导致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引发群体性事件等,这种情况处罚就更严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拍卖公司本身不能构成诈骗罪主体,诈骗罪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以一般是追究实施诈骗行为的自然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就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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