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担保方式是怎样的?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中,保证人担保就是由符合条件的人作为保证人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 关于保证人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这意味着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比如不能是同案犯等。(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也就是保证人要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来监督被保证人遵守相关规定。(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保证人不能是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人,比如正在服刑的人员就不可以。(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这样可以确保保证人有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经济基础来履行保证职责。 保证人在担保过程中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即监督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整个保证人担保流程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提出符合条件的保证人。然后司法机关会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保证人要填写保证书,并签名或者盖章。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可以在保证人的担保下被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