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报破产债权的依据具体是什么?

公司破产了,我作为债权人,不太清楚申报破产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也想知道具体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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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申报破产债权的依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破产债权申报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企业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以申明债权的法律行为。比如说,A公司欠B公司一笔货款,A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B公司就要在规定时间内向A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申报这笔货款债权。 其次,关于可申报的债权范围。在破产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前,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因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破产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类债权都可以申报。常见的有借款、货款、工程款、设备维修维护款、各类保证金等。例如,甲企业向乙企业借款未还,在甲企业破产时,乙企业就可以申报这笔借款债权。 再者,申报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分为主体的证明材料和债权的证明材料两方面。主体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债权证明材料主要是债权形成过程及事实依据,包括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债权性质和数额、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或有无优先受偿权以及相关证据等。 最后,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例如,C公司对D公司有一笔未到期的债权,D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后,这笔债权就视为到期,C公司可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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