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抓了三天了为什么没消息?


被警察抓了三天没消息,可能存在多种情况。 首先,要明确警察带走人可能涉及不同性质,比如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是涉嫌刑事犯罪。 如果是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 ,按照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24小时内家属会得到通知,但现实中多是通过寄送通知书,所以家属实际收到通知的时间可能会晚一些。 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从司法实践来说,如果刑事拘留时间很长,一般是案件比较复杂或者取证难度大。 要是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家属作为亲属,享有向当地派出所询问有关情况的权利,例如所涉及案件的具体性质等信息。要是派出所没有按照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家属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和投诉。在此期间,建议保持冷静,避免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办案,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相关概念: 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流窜作案: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 多次作案:指三次以上作案。 结伙作案: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