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赔偿金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残疾赔偿金。北京地区自2020年4月1日起(含本日)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等不再区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统一按照北京市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 = 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0年 × 100%(因为是一级伤残,伤残系数为100% )。例如,若上一年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0000元,那么残疾赔偿金就是80000 × 20 × 100% = 1600000元 。法律依据是相关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次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在5万 - 10万元。这是因为交通事故给受害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责任人需要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另外,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这是根据实际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计算,包括诊疗费、药费等;误工费,按照受害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就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宿费,是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总之,北京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金额是各项赔偿项目的总和,具体数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计算。 相关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影响其以后生活能力和获取经济收入能力的一种生活补助赔偿。 伤残系数:反映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一级伤残对应100%,不同伤残等级系数不同。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依靠受害人扶养的人给予的生活费用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