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重婚罪成立是否会赔钱,有哪些规定?
我发现配偶重婚了,想追究对方重婚罪。我想知道如果重婚罪成立,对方会不会赔钱给我,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呢,我能获得相应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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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重婚罪成立是有可能涉及赔钱的。下面来详细为您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法律上的结婚,也就是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也包括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所以,当重婚罪成立并且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 这个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重婚行为而导致的直接物质损失,比如为了调查重婚行为花费的费用、因重婚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等。而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因为重婚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法律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来抚慰这种精神伤害。 不过,要获得赔偿需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无过错方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同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的重婚行为以及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重婚行为的严重程度、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程度等,来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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