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出了事故逃逸责任算谁?


在借车出事故逃逸的情况下,责任认定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责任”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而“侵权责任”则是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借车人作为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在出事故逃逸后,要对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借车人是直接控制和使用车辆进行交通活动的人,他的驾驶行为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和损害后果。 但是,如果车主存在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车主明知道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像没有驾照或者驾照被暂扣、吊销等情况,还把车借给他;或者车辆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像刹车失灵、轮胎老化等问题,车主没有及时维修处理就把车借出去,这些都属于车主有过错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车主就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借车人作为逃逸者,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行政处罚责任。总之,借车出事故逃逸一般主要是借车人担责,但车主有过错时也需担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