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家工作人员贿赂量刑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我给一个国家工作人员送了些钱,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会不会被判刑。我想了解下向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的话,量刑和数额是怎么对应的,送多少钱会被认定犯罪,不同的数额会有怎样不同的量刑,希望能弄清楚这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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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国家工作人员贿赂,在法律上涉及行贿罪。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向三人以上行贿的;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对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以及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该解释也有相应的数额和情节规定。例如,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行贿的数额、行贿的目的、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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