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过期食品,商家不愿意赔偿该怎么办?


当购买到过期食品而商家不愿意赔偿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来明确相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其次,您可以与商家进一步协商。在协商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向商家清晰地指出他们销售过期食品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依据上述法律条文,明确告知他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您可以出示购买食品的凭证,如购物小票等,证明您是在该商家购买的过期食品。 如果与商家的协商没有达成满意的结果,您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他们会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调解。您可以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详细说明您购买过期食品的情况以及与商家协商的过程。 此外,您还可以向相关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职责对食品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会进行查处。您可以携带购买的过期食品和购物凭证等相关证据,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他们会依法对商家进行处理。 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购买到了过期食品以及您因此遭受的损失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