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婚前一方买了房,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字,现在面临离婚,不知道这房子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吗?还是要考虑其他因素?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常见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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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房产性质上看,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此行为通常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加名后该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在具体分割时: 1. 有约定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有事先约定,那么应当尊重双方的约定,按照约定来分配房产。 2. 没有约定的情况:夫妻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房屋的来源,即购房款是由一方婚前全额支付还是有贷款、双方婚后是否共同还贷等;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例如是否共同参与装修、维护房屋等;以及双方在婚姻中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存在过错行为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加名后房产变为共同财产,但并不一定意味着要对半分。如果一方能证明自己在购房过程中出资较多或者对房屋有更大的贡献,法院可能会酌情多分给这一方一些份额。例如,一方婚前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较少,那么在分割时,法院可能会考虑到这一因素,适当多分给婚前出资多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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