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了是否还能撤销?
我之前去报了案,警方也已经立案了。但现在事情有了新的变化,我有点不想继续追究了,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已经立了的案还能不能撤销啊?我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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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已经立案的案件是有可能撤销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遵循相应的程序。 首先,我们要区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对于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会主动撤销案件。此外,如果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而对于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在民事案件中,原告有权申请撤诉,但最终是否能撤销案件,要由法院来决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如果法院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裁定准许撤诉;反之,则会裁定不准许撤诉。 所以,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立案后都存在撤销的可能性,但具体要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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