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处罚在复议期内是否能执行?

我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我打算申请行政复议。但我不太清楚在复议期间,这个行政处罚会不会继续执行。我担心万一复议结果是撤销处罚,可期间处罚已经执行了,那我不是白受损失了。所以想问问,行政处罚在复议期内到底能不能执行呢?
展开 view-more
  • #行政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处罚在复议期内能否执行是一个在行政法领域备受关注的问题,这既关系到行政机关的执法效率,也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将详细探讨这一问题。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这一规定是有其合理性的。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公定力意味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被推定为合法有效,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具有约束力。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一旦作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执行力则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机关有权依法采取一定的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所以,从法律规定的一般原则来讲,在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通常是要继续执行的。 然而,该条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一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也就是被申请人,经过自身的评估和考量,觉得有必要停止执行行政处罚时,就可以停止执行。例如,行政机关发现作出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可能存在错误,或者后续调查可能会影响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等情况。二是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后,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继续执行行政处罚可能会给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可以决定停止执行。三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申请人作为行政处罚的承受者,如果有合理的理由,如继续执行处罚会导致其生产经营陷入绝境等,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四是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如果其他法律明确规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行政处罚在复议期间停止执行,那么就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在复议期内一般是要执行的,但存在法定的例外情形。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上述可以停止执行的条件,并按照相应的程序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请。这样既能保障行政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