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儿童只能入公户吗?
我打算领养一个儿童,听说领养儿童只能入公户,是这样吗?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领养儿童入户到底有什么要求,是不是只能入公户,还是有其他的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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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儿童并非只能入公户。在法律层面,领养儿童入户问题涉及收养关系的成立以及户籍管理等方面。 首先,关于收养关系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合法的收养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程序,只有完成了这一步骤,收养关系才在法律上得到认可。 其次,在户籍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可以为被收养儿童办理户口登记。一般情况下,被收养儿童可以随收养人入户,成为收养人家庭户的一员。这意味着,只要收养关系合法,被收养儿童是能够以家庭成员的身份落户到收养人的家庭户口上,而不是只能入所谓的“公户”。 公户通常是指公共集体户口,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收养人不具备家庭户条件等,才可能考虑将被收养儿童落入公户。但这并非普遍要求,也不是唯一的选择。所以,领养儿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合理选择落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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