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通过办理收养来达成某种目的呢?
我一直很喜欢孩子,想收养一个。但不太清楚自己符不符合收养条件,也不知道能不能通过办理收养的手续合法拥有孩子。我想了解一下办理收养有哪些要求,自己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办理收养。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收养,通俗来讲,就是把别人的孩子收为自己的子女,让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建立起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在我国,收养行为是受到法律严格规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收养制度作出了详细规定。首先,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如果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对于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不过,现在《民法典》已经将被收养人的年龄限制放宽到了未成年人,也就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都有可能符合被收养条件。
办理收养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此外,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愿意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所以,能不能通过办理收养,要根据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以及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来确定。如果自身情况符合条件并依法办理 ,那么就可以通过办理收养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