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能归一方所有吗?
我和伴侣在婚姻里,想把所有财产都归到一方名下。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比如之后万一涉及离婚,这种财产归属约定是否有效?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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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是可以约定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的。这涉及到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对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只要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归一方所有,那么这个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这种约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会被法律认可。首先,双方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其次,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再者,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在之后的生活中涉及到离婚等情况,这份有效的财产约定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比如,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离婚时,财产就会按照这个约定,全部归女方。但如果该约定存在无效的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重新分割财产。所以,夫妻在进行财产约定时,最好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约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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