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购房记录但名下无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
我之前买过房,不过后来把房子处理掉了,现在名下没房,经济条件也一般。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有购房记录但名下无房的情况,能不能去申请公租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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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对于有购房记录但名下无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租房,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地政策来判断。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从上述规定来看,名下无房这一点通常满足了申请公租房的一个基本条件,但有购房记录并不必然影响申请资格。不过,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不同的细化规定。有的地方可能会进一步审查购房记录的情况,比如购房的时间、出售的原因等。例如,如果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出售了之前的房产,并且当前确实符合当地规定的收入、财产标准等条件,那么一般是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然而,也有部分地区可能会对短期内有购房记录的申请人设置一定的限制,比如规定在一定年限内有购房又售房行为的,可能暂不允许申请公租房。所以,有购房记录但名下无房的人想要申请公租房,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公租房申请政策。可以通过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办事窗口等渠道获取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信息,以确定自己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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