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可以申请去外地工作吗?
我现在处于缓刑期间,可本地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外地有个工作机会特别好,我很想去。但我不知道缓刑期间能不能去外地工作,也不清楚该怎么申请。要是私自去了会有啥后果,所以想问问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缓刑,简单来说就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同时,《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于缓刑期间想去外地工作这种情况,如果工作地不在目前居住的市、县,是需要申请的。因为去外地工作属于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通常需要向负责社区矫正的机构,比如司法所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去外地工作的必要性、工作单位情况等信息。 如果未经批准私自去外地工作,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后果。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所以,在缓刑期间如果有去外地工作的想法,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获得批准后再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