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生效后还可以再进行仲裁吗?
我之前和对方有个纠纷去仲裁了,仲裁结果也出来生效了。但我觉得这个结果不太合理,想问下能不能就这个事情再去申请仲裁,不知道法律上允不允许,我现在挺纠结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展开


一般情况下,仲裁生效后是不可以再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的。 这涉及到仲裁的“一裁终局”制度。所谓“一裁终局”,简单来说,就是仲裁机构对一个纠纷作出裁决后,这个裁决就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裁决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正常情况下仲裁生效后不能再仲裁,但如果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则可以通过申请撤销裁决等途径来解决后续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交分期提前还款利息具体是怎么算的?
- 打架致一人轻伤一人无伤该如何处置?
-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该如何办理?
- 名下有对公账户还能申请私人账户吗?
- 法院办理失踪证明有什么流程?
- 婚前女方要求在房产上加名很过分吗?
- 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的是哪个机构?
- 安检部门对查获的管制刀具应怎样处置?
- 年终奖单独计算是占用上年还是本年扣除?
- 退休年龄到了社保不够能领失业金吗?
- 研学公司如何注册营业执照?
- 为什么房屋转入过户要提供外公外婆的出生证明?
- 债权人申请预重整法院多久受理?
- 有离婚起诉书就可以起诉离婚吗?
- 离婚前把钱给父母算财产转移吗
- 桂花坪公园的拆迁补偿方案是怎样的?
- 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 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的特点是什么?
大家都在问
- 交分期提前还款利息具体是怎么算的?
- 打架致一人轻伤一人无伤该如何处置?
- 父母离婚财产子女分配该如何办理?
- 名下有对公账户还能申请私人账户吗?
- 法院办理失踪证明有什么流程?
- 婚前女方要求在房产上加名很过分吗?
- 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的是哪个机构?
- 安检部门对查获的管制刀具应怎样处置?
- 年终奖单独计算是占用上年还是本年扣除?
- 退休年龄到了社保不够能领失业金吗?
- 研学公司如何注册营业执照?
- 为什么房屋转入过户要提供外公外婆的出生证明?
- 债权人申请预重整法院多久受理?
- 有离婚起诉书就可以起诉离婚吗?
- 离婚前把钱给父母算财产转移吗
- 桂花坪公园的拆迁补偿方案是怎样的?
- 诉讼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 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的特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