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后是否还能提起新的仲裁申请?
之前和合作方有纠纷申请了仲裁,现在这个纠纷处理完了,但又出现了新的和之前有关联的纠纷情况。不太确定之前已经仲裁过了,对于新的纠纷还能不能再去申请仲裁,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仲裁后能否提起新的仲裁申请,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理解仲裁的概念。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者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它具有自愿性、专业性、保密性等特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和之前仲裁的纠纷完全一样的情况,那就不能再申请仲裁了。比如之前已经就合同中的货物质量问题申请仲裁并得到了裁决结果,之后又以同样的货物质量问题再次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仲裁委通常是不会受理的。 但是,如果是新的纠纷,和之前仲裁的纠纷在事实、理由、请求等方面都不一样,那么一般是可以申请新的仲裁的。前提是双方之间仍然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比如之前仲裁的是合同履行期限的问题,之后又出现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的新纠纷,且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就可以针对这个新的价款支付方式纠纷申请仲裁。所以,关键在于判断是同一纠纷还是新的纠纷,以及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