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单和发票可以同时索要吗?
我买了机票,想报销费用。不知道是用行程单报销还是用发票报销,我就想问问能不能行程单和发票都要呢,这样报销的时候也能有更多选择,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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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中,行程单和发票通常是不可以同时索要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程单和发票的概念。行程单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简称,它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而发票则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这就意味着行程单本身已经具备了发票的属性和功能,航空公司或销售代理机构在提供行程单后,就不能再重复开具发票。因为如果同时提供行程单和发票,就会造成重复报销等财务混乱情况,也不符合我国税收管理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所以,一般情况下,你只能选择行程单或者发票其中之一作为报销凭证,而不能两者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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