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行程单没有盖章能否作为报销凭证?
我拿到了一张电子行程单,但是发现上面没有盖章。我想用它来报销费用,不知道没有盖章的电子行程单还能不能当作报销的凭证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报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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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行程单是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关于电子行程单没有盖章能否作为报销凭证,我们可以从相关规定来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 从实际情况来看,电子行程单本身是不需要另外加盖印章的。它是一种制式的、带有防伪等功能的报销凭证,只要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的真实有效的电子行程单,即使没有额外盖章,也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使用的。这是因为它上面已经有税务监制章等必要的标识,这些标识代表了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不过,在实际报销过程中,各单位可能有自己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要求。有些单位可能要求电子行程单必须加盖销售单位的公章等才予以报销。所以,当遇到电子行程单没有盖章的情况时,一方面可以确认该行程单本身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需要和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单位具体的报销规定。如果单位坚持要求盖章才能报销,那么需要与相关销售单位联系,看是否可以补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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