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者索要赔偿时,打人者有权利查看医院检查单吗
和人起冲突后把对方打了,现在对方找我要赔偿还拿出医院检查单,我有点怀疑检查情况,就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看看对方的医院检查单啊,想了解下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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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打者索要赔偿的情况下,打人者是有一定权利查看医院检查单的。 首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这里所说的鉴定意见就有可能包含基于医院检查得出的结论,这也就意味着打人者作为违法嫌疑人,有权利收到相关鉴定意见的复印件,从而了解被打者的受伤情况。 同时,从公平公正以及更好处理赔偿纠纷的角度看,让打人者查看医院检查单也有助于其了解被打者真实的受伤状况,以便合理协商赔偿问题。因为如果打人者不了解真实情况,双方很难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可能导致纠纷进一步升级。 另外,若涉及到民事赔偿诉讼等司法程序,依据相关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等规定,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利获取和了解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医院检查单作为证明被打者受伤及损失情况的重要证据,打人者也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来查看 。 不过,如果这并非进入司法程序或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只是双方私下纠纷,在没有得到被打者同意的情况下,打人者是不能随意查看医院检查单的,因为医院检查单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受法律保护。 相关概念: 违法嫌疑人:指的是被怀疑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 被侵害人:指的是合法权益遭受他人侵害的人。 鉴定意见:是指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或人员对特定问题进行鉴定后得出的专业判断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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