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可以变更为治安管理处罚吗


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一般不能变更为治安管理处罚。首先要明白,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一定条件下,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制度。而治安管理处罚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二者性质完全不同。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当被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说明司法机关已经认定行为达到了刑事犯罪的程度。 开设赌场罪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旦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通常要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侦查、起诉、审判,最终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不会随意变更为治安管理处罚。 不过,如果在后续侦查过程中,发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司法机关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等决定,但这并不是变更为治安管理处罚,而是因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才不再进行刑事追诉。并且这种情况相对较少,需要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来判断。所以一般来说,开设赌场罪取保候审后变更为治安管理处罚这种情况很难出现。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