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刑拘对方和解能马上出来吗?


在看守所被刑拘后,即便与对方达成和解,通常也不能马上出来。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刑事拘留是怎么回事。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这个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接着,关于和解的问题。与对方和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然而,和解并不意味着案件会立即终结,犯罪嫌疑人也不会马上被释放。达成和解后,案件仍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和解情况以及案件的整体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继续侦查、是否提请逮捕等。如果案件情节较轻,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所以,在看守所刑拘后与对方和解,一般不会马上出来,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通过申请取保候审等方式获得相对自由,但这也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并经过法定的审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