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获利13000可以不起诉吗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者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构成了这个罪。 根据法律规定,帮信罪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不起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外,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帮信获利13000元是否可以不起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获利13000元已经达到了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起诉。如果存在上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或者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等,依然有可能不起诉。比如,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表现,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综合全案情况,检察院认为不起诉更符合法律精神和社会效果,那么就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形: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等六种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核实证据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