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持营业执照能否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我有个分支机构,已经办理了营业执照。现在想给这个分支机构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知道能不能用营业执照去办理,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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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支机构持营业执照通常是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其他组织等,均可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而分支机构属于单位设立的附属机构,如果是独立核算的,显然符合申请条件。 对于分支机构来说,只要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并且满足独立核算等相关要求,就有资格向银行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会根据规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为其开立账户。这样,分支机构就能够通过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日常的资金收付等业务活动,保障其正常的运营和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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