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和店名不一样可以吗?
我开了一家小店,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字感觉不太顺口,我就给自己的店起了个不同的店名。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想了解一下营业执照名字和店名不一致是否被允许,有什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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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和店名不一样这种情况,是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待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概念。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也就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名称,这是具有法定效力的标识。而店名,通常是商家在实际经营中对外使用的店铺名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对于个体工商户而言,依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对店名进行适当简化,并且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或欺骗消费者,同时按照规定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那么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和简化后的店名不一样是被允许的。例如,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是“XX市美味佳餐饮有限公司”,在店铺牌匾上简化为“美味佳餐饮”,这通常是没问题的。 然而,如果擅自使用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差异较大的店名,且容易使公众产生误解,就可能违反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登记机关有权要求改正,甚至可能会进行处罚。比如,营业执照上是“阳光文具店”,但实际店招是“超级文具大卖场”,这种较大差异且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就不符合规定。所以,商家在使用店名时,一定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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