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营业执照帮人买意外险吗?


在探讨是否可以用营业执照帮人买意外险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的概念。意外险,全称为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营业执照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一般情况下,在团体意外险的购买中,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以凭借营业执照为员工购买意外险,这是合理合法且常见的操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企业为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是基于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为员工提供保障,也是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符合保险合同订立的自愿、公平原则。 然而,如果并非基于真实的劳动关系或业务关系,单纯用营业执照帮人购买意外险,可能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和问题。从保险合同的角度来看,这可能构成不实陈述或欺诈行为。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险公司发现没有真实的业务关联,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也可能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及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市场主体使用营业执照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用于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如果将营业执照用于帮助他人购买意外险这种非正当用途,可能会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违反登记管理相关规定,从而面临警告、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所以,能不能用营业执照帮人买意外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基于真实的劳动关系、业务关系等合理情况,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虚构关系进行购买,则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不建议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