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买来居住吗?
我看中了一套安置房,价格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不少,很想买来住。但又担心买安置房会有什么问题,比如产权是否清晰、能不能合法交易等。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来居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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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关于安置房是否可以买来居住,需要分情况来看。 从产权性质方面,安置房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例如,有的地方规定是5年内限制交易。这种情况下,如果在限制交易期内购买,是存在较大法律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交易期内买卖安置房的合同可能会因违反相关政策规定而被认定无效。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这种有完全产权且无交易限制的安置房,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正常购买居住的,购买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在购买安置房时,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的产权状况、是否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形等,签订详细的购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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