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毁约不买,能否要求赔偿差价损失?
我之前和一个买家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好了价格。结果现在买家突然说不买了,可这段时间房价涨了不少,我要是再卖肯定卖不到之前和他约定的那个价了。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他赔偿我房价的差价损失啊?
展开


在买方毁约不买的情况下,卖方通常是可以要求其赔偿差价损失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理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差价损失”的概念。在房屋买卖这类合同交易中,差价损失指的是合同约定价格与违约行为发生后该商品在市场上的实际价格之间的差额。就好比你和买家约定以100万的价格卖房子,买家毁约时,同样的房子在市场上能卖到120万,这中间20万的差价就是你的损失。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买方毁约不买的情况下,这就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卖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而对于赔偿损失的范围,《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在房屋买卖中,房价的差价损失通常是卖方在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所以一般是在赔偿范围内的。 不过,卖方要主张差价损失赔偿,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一,要能证明差价的存在,这可能需要提供市场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据。其二,卖方要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果卖方在买方毁约后,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比如及时寻找新的买家),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那么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卖方可能无法要求买方赔偿。 综上所述,当买方毁约不买时,卖方是有法律依据要求其赔偿差价损失的,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