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大病抵税时自己拿的现金可以抵税吗?

我之前生了一场大病,治疗过程中有很多费用是自己拿现金支付的。听说大病可以抵税,我就想问问,我这些用现金支付的大病费用能不能用来抵税呢?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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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病抵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大病医疗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抵税的,这里所说的自己拿现金支付的费用也有可能包含在可抵税范围内。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它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因大病医疗产生的经济负担,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的一项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只要是与基本医保相关,且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的费用,不管是通过现金支付,还是其他支付方式,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在规定限额内进行抵税。但是,要注意几个要点。一是这些费用必须与基本医保相关,也就是说得是在医保认可的范围内产生的费用。二是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统计和扣除。如果你在一年里自己现金支付的大病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了15000元,那么超过的部分就可以在80000元的限额内用来抵税。另外,纳税人需要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这样在申报扣除时才能有依据,确保合规享受抵税政策。所以,自己拿现金支付的大病费用,只要符合规定,是可以抵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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