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可以假释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假释是什么意思。假释通俗来讲,就是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对于开设赌场罪是否能假释,这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断。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开设赌场罪并不在不得假释的犯罪类型范围内。所以,一般情况下,犯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假释的条件,是有机会获得假释的。这里所说的符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刑期条件。如果是被判处有期徒刑,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是被判处无期徒刑,需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例如,某人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那么他至少需要服刑四年以上才有可能申请假释;若被判处无期徒刑,就需要实际服刑十三年以上。 二是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确有悔改表现”通常体现在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等方面。而判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可能影响其再犯罪的各种因素等。 另外,在申请假释的程序方面,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类似,也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假释的裁定。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假释的。但具体能否假释,还需要结合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