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否可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公民能不能直接去行使民主权利呢?比如在一些事情上,不通过中间环节,自己直接表达意见和参与决策,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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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在一定范围内是可以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民主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监督权等多种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里体现了公民可以通过选举代表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不过,公民也能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在基层民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公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保障。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和村民可以直接选举居委会和村委会成员,对本居住地区或者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意味着在基层社会生活中,公民能够直接参与涉及自身利益事务的管理,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此外,公民还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直接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民主监督。例如,公民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这也是公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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