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私了之后还能追究责任吗?


在车祸私了之后,通常还是有可能追究责任的,但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私了”这个概念。私了一般是指事故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赔偿等问题,没有经过交警等部门的介入处理,通常会签订一份赔偿协议。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份协议就像是双方之间的一个“约定”,只要它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它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里的私了协议通常就属于一种合同。 然而,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即使私了了也可以追究责任。一是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就是说,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因为对一些重要的事实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从而做出了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决定。比如,当时以为只是轻微擦伤,结果后来发现是骨折,这就是对伤情的重大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是协议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协议的内容对一方明显有利,而对另一方明显不利,这种不利达到了违背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程度。例如,一方在不了解车辆实际维修费用的情况下,签订了过低赔偿金额的协议,后来发现维修费用远远高于赔偿金额,就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三是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欺诈就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使对方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比如,对方明明知道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导致了事故,却故意隐瞒这一事实,诱使另一方签订私了协议,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也可以请求撤销协议并追究责任。 所以,如果车祸私了后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责任的。但如果不存在这些可撤销的情形,并且协议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再追究责任可能就比较困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