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完人私了后是否还能反悔?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私了,其实就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就事故的赔偿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相应的协议。这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行为。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当双方自愿达成私了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时,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都应当按照私了协议的内容来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能随意反悔。 然而,也存在一些可以反悔的特殊情形。比如,如果在签订私了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指的是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例如,当时以为伤者只是轻微擦伤,结果后来发现有严重的内伤,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还有,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比如,撞人一方故意隐瞒车辆存在保险可以理赔的情况,诱使伤者接受较低的赔偿私了,伤者发现后就可以基于欺诈来主张撤销协议。 另外,如果私了协议显失公平,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例如,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远远低于伤者实际遭受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也可以请求撤销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