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可以要求赔折损费用吗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一般情况下,要求赔偿折损费用较难得到支持,但在少数特殊情形下可能获得适当赔偿。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范围,其中车辆维修及施救费用、车辆重置费用、合理停运损失、合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并未将车辆贬值损失(折损费用)列入财产损失赔偿范围。 也就是说,车辆折损费用通常不属于交通事故赔偿范畴。这是因为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只要被购买使用就会产生折旧,它属于车辆本身的正常损耗,并非单纯由交通事故造成。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在少数特殊情形下,法院也可能支持适当赔偿。比如全新的车辆,在事故中受到严重损毁。法院审判时会综合考虑损毁车辆的购买时间、行驶里程数、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等多重因素,酌情确定是否给予折旧费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 。 如果双方对此存在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打官司有风险,法院不一定会支持索要折损费用的诉求。 另外,关于事故责任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出借的车辆未正常年检,或借用人没相应驾驶资格,而车主存在过错,那么车主也要承担责任。 相关概念: 车辆贬值损失:指车辆在发生事故后,由于车辆受损等原因导致其市场价值较事故发生前有所降低的损失。 合理停运损失: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损失。 合理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