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能否同时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和赔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入职后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又无故把我辞退了,我听说没签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差额,被无故辞退能要赔偿金。我想问问,我能不能同时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和赔偿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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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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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是否能同时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和赔偿金,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双倍工资差额和赔偿金的概念。双倍工资差额,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部分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就是双倍工资差额。它的目的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金额。经济补偿标准一般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法律性质和立法目的来看,双倍工资差额和赔偿金是可以同时主张的。双倍工资差额是针对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规定,而赔偿金是针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措施。二者针对的是不同的违法行为,目的也有所不同。 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又无故将小李辞退。这种情况下,小李既可以根据第八十二条要求公司支付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除去第一个月),又可以根据第八十七条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相当于2个月工资)。 不过,在实际主张权益时,劳动者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作时间以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先通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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